北京:办婚育证明不用再回原籍
2015-03-01
北京市卫计委公布的《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办理补充规定》,将于3月1日起施行。非京户籍职工办婚育证明不用回原籍去办理,进一步缓解外地来京人员办证难的问题。补充规定首次明确了婚育证明出具主体应该为本市工作单位。而户籍地有责任出具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;需要现居住地配合的,现居住地按照了解情况予以支持。现居住地不了解情况的,应向外省市发协查,在15个工作日后协查没有反馈的,可凭本人书面承诺为其出具在现居住地期间的婚育情况证明。
北京市卫计委公布的《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办理补充规定》,将于3月1日起施行。非京户籍职工办婚育证明不用回原籍去办理,进一步缓解外地来京人员办证难的问题。补充规定首次明确了婚育证明出具主体应该为本市工作单位。而户籍地有责任出具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;需要现居住地配合的,现居住地按照了解情况予以支持。现居住地不了解情况的,应向外省市发协查,在15个工作日后协查没有反馈的,可凭本人书面承诺为其出具在现居住地期间的婚育情况证明。